1.原告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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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事诉讼需要开庭的次数一般是一次,但是具体还要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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