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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保监局公开对两家保险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31 18:08:56


(资料图片)

纵览客户端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巍)日前,河北银保监局在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冀银保监罚决字〔2023〕3号),公开对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信息。

据该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方面,被处罚的当事人分别为:陈树强,时任燕赵财险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兼任企划财务部总经理;郝晓玲,时任燕赵财险副总经理;张春龙,时任燕赵财险财产保险事业部/责任保险事业部总经理、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被处罚单位名称: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卢川。该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未经审批设立2家非保险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行政处罚依据为:《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燕赵财险合计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树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郝晓玲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张春龙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方面,被处罚的当事人分别为:杜军平,时任信泰人寿河北分公司总经理;时亚利,时任信泰人寿河北分公司运营部经理。被处罚单位名称: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王颖。该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人身保险客户信息不真实。行政处罚依据为:《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对信泰人寿河北分公司处以25万元罚款;对杜军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时亚利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以上两条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均为河北银保监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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